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江油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江油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油市太平镇诗仙路西段212号;邮编:621700;联系电话:0816-326176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油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展指引》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公开机制,推动公开平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预算等各类公安工作情况信息58条,其中公开公安工作动态38条、政策文件13条、预算及“三公”经费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依托政务新媒体共主动公开信息7856条。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畅通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执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及时、规范办理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梳理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遵守规定,严格审批,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同时,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主体地位,依托微博、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发布预警、交通管制以及监控调整等信息,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巧、提高防范能力,提高群众获得感。

)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考核质效。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严格落实事前审核,每日对网站、新媒体开展质量巡查。依法办理公众提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举报,切实维护申请人正当诉求,最大限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未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不到位、公开错误需要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3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1.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较好。但是,对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及全市经济发展、自身建设、群众实际需要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布职责任务仍不够明确,易出现职能交叉,重复公布的情况;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栏目更新频率较低;三是公开效率有待提高,因信息汇总流程机制存在堵塞节点,信息数据沟通不够顺畅,致使信息公布时效性存在欠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优化机制、提高效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有效地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确保该公开全公开。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批流程,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及公开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流程化、高效化。三是提升工作质态,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的联系沟通,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