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1-03-11 16:14信息来源: 江油市人社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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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才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监督并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并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组织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指导、监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绵阳市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健全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工勤、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参公人员,下同)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勤、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工勤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有关政策。

7.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协助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江(回江)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

8.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9.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

10.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建立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11.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13.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兜住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底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调整就业结构性矛盾,大力开展新业态人才培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监督工作,积极提升服务稳就业能力。贯彻落实《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五条措施》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意见》,加大“双创”扶持力度。加快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落实落地,切实提升中技类人才培养能力,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创业能力。

2.筑牢社会保障民生底板。配合税务、医保部门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保费征管、生育保险经办的职责划转。扎实做好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等工作,稳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待遇计发,维护全市改革稳定大局。继续贯彻落实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全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发展,做好根治欠薪、就业失业登记等重要工作,提升农民工服务保障能力。

3.凝聚招才引智政企合力。深入实施《李白故里英才计划》《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与行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业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争引进和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基层培养项目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认真贯彻落实《江油市推动乡村发展人才振兴工作方案》,创新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充分发挥大堰镇中蜂养殖基地和示范场典型引领作用,加快“五类”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4.扎牢人社领域风险防范网。加大就业形势监测分析,预防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落实,加大在建工程项目督查指导,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积极稳妥处理欠薪案件;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和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扎牢社保基金收支风险防控网。

5.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坚持学有标兵、行有准则,以机构设置、服务制度、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场所配置、信息管理“六统一”为指引,以乡镇区划调整为契机,扎实推动基层服务平台“四化”建设,全面提升宗旨践行意识和群众满意度。加快社银一体化建设,将人社业务嵌入银行业务,以“三公里服务半径”为目标,打造人社15分钟服务圈,纵深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1个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1,808.7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等人员支出增加造成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1,808.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8.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含专户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含其他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1,80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0.08万元,占86.25%;项目支出248.70万元,占13.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08.7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等人员支出增加造成。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含专户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含其他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8.7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等人员支出增加造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9.59万元,占0.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2.51万元,占92.47%;卫生健康支出49.95万元,占2.76%;住房保障支出76.73万元,占4.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9.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98.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励金支出、行政人员公用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协理员包干经费、三支一扶人员经费、目标绩效考核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48.7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人事人才专项经费、人社基层平台及社保服务大厅运行保障经费、代发退休干部补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劳动监察仲裁办案专项经费、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专项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91.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绩效奖励支出、事业人员公用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0.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活动、福利、慰问及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福利、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7.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0.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6.7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0.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含三支一扶及协理员人员经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7.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

(一)2021年度与2020年度都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业单位车改全面完成,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无预算安排。

2021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7.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2.57万元,下降53.71%。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35.12万元。共有车辆1辆,其中,保留特种专用技术车1辆(无预算)。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有效绩效管理的基础,绩效目标由绩效内容和绩效标准组成。是指给评估者和被评估者提供所需要的评价标准,以便客观地讨论、监督、衡量绩效。



附件1:人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附件2:人社局-项目绩效信息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