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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江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递补人员体检结论及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11-08 17:16信息来源: 江油市人社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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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进一步检查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请体检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上半年江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递补人员体检结论及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上半年江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递补人员体检工作已于20221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岗位代码

体检结论

备注

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吴金

1104104

自动放弃

 

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马洁

1104104

合格

 

环境卫生管理所

综合管理

王唯

1104107

进一步检查

 

大康镇便民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陈家好

1104110

自动放弃

 

彰明镇便民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秦超

1104156

进一步检查

 

大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旅游管理

张丽媛

2104116

合格

 

大数据管理中心

计算机信息技术

杨博驿

3104057

合格

 

新安镇便民服务中心

计算机信息工程

刘洋

3104147

进一步检查

 

二、进一步检查相关事项

(一)体检结论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20221118(星期五)早上8:00准时到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检查。统一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费用: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带足相关费用参加体检,有效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否则不能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食用油腻、高糖分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3.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体检当天可能需要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4.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智能手表、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5.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论。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6.进一步检查结论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体检前10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应提高防护意识,体检前10天避免前往或途经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坚持做好个人防控措施。

(二)为避免影响体检,外地来(返)绵考生应尽早入绵,通过微信搜索“绵疫控”小程序进行“行程报备”鉴于疫情政策动态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绵阳疾控”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的《绵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或“绵疫控”小程序中“本地管控政策”,严格落实风险地区来(返)绵后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疫政策后,再完成与体检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三)所有考生须持本人体检前3天内3次(三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温馨提示:近期核酸检测量大,考生应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及采样方式,避免因无法查询检测结果影响体检】

(四)考生参加体检途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五)考生应提前到达集合地点。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身份证件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本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工作,经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进行体检。

(六)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体检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2.体检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前;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

5.体检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7.体检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

(八)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提前向江油市人社局进行报备(联系电话:0816—3227286)。

(九)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随时了解本次体检最新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规定。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