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29 14:13信息来源: 政府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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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绵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函〔201678)规定和要求编制。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2016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以及电视、广播、公示栏等,各乡镇和部门主动公开各类信息达11559条,其中:概况信息数325条,计划总结信息数119条,规范性文件信息数35条,工作动态信息数8447条,人事信息数152条,财政信息数215条,行政执法信息数88条,其他信息数217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6年,各乡镇、各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55件,均已按期答复、办理完毕。

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

1. 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市结合新修改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的要求,及时对我市权力清单进行进一步清理,先后发文《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的通知》(江府法〔201610号)、《关于公布调整后权力清单的紧急通知》(江府法〔201616号),各单位将修正后的6161项权力清单,重新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在江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新公布,同时,一并公布了责任清单。

2. 市场监管公开。2016年,我市执法信息公开数88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数109条,市场监管进一步透明。

3. 政务服务公开。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为基础建设行政审批业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基于公民身份证号码和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搭建大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实现业务从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政务微信、数字电视政务服务等,打造24小时网上办事平台,实施网上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4.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市除涉密单位以外,61个市级主管部门和40个乡镇分别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45条。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

1.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按月公开了我市重大项目相关情况,全年共公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数13条,项目基本信息数65条,项目实施信息数57条。

2.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15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32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2条,土地供应信息公开36条,土地征收信息公开30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12条。

3. 减税降费信息公开。2016年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公开信息数5条。

4.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财务、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291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信息公开8条,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信息公开18条。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

1. 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扶贫政策信息公开119条,扶贫项目信息公开120条,扶贫项目落实情况信息公开128条,贫困退出信息公开55条。

2.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按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及时发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按季度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供水厂出口的饮水安全状况,用户水龙头水质的饮水安全状况。

3.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288条,每月公布上月食品抽检汇总分析情况和食品合格产品名单和不合格产品名单,定期发布药品质量报告,食品药品安全处罚信息公开57条。

4. 其他方面信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62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20条,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79条,就业创业信息公开56条,安全生产信息公开151条。

(四)政策解读方面

2016年,我市各部门、各乡镇共对国务院、省政府、绵阳市政府、江油市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解读、贯彻情况共计53条,全部在江油市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指导本市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公开工作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强化“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单位有关股室和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没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公开到位的实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机制,将公文流转程序、定秘工作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在文件起草、审核和签发阶段,要求起草人、审核人和签发人根据相关规定对文件内容进行保密或者公开属性评估,明确提出是否主动公开意见,最大程度实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