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8 11:41信息来源: 江油市政府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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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江油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o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联系(地址:江油市诗仙东路74号;邮编:621700;联系电话:0816-323304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油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绵阳政务公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500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1条、政务动态信息1318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820条),发布解读信息3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169次,办理留言1144条,开展征集调查22期。

(一)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印发《江油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事项及内容进行逐项分解,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时编制26个市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导乡镇完成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并集中公开。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政务网站信息采纳制度,由市政府办、市大数据中心、融媒体中心定期对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更新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在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重点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重大工作部署,综合运用文稿、图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同时,在门户网站开设“五公开”专栏,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重点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环境违法曝光台、安全生产等领域信息;设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脱贫攻坚等10个专题专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规范平台建设,做好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四大功能,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功能,编制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按照“建立备案、修改备案、注销备案”闭环流程,建立全市政务新媒体台账,备案在用政务新媒体账号32个,联系提醒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及时更新内容300余次,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

-5

218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4

-4

47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41

-421

1879

行政强制

185

-19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5

1257804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顺利开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及社会公众需求,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2021年,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深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开展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精细化水平。三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指导各单位公开工作人员主动做好重要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传递权威信息。四是深化公开载体融合发展。不断加强网站建设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做好网站栏目保障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五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做好舆论导向,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增进公众对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