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组织召开2024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会

2024-03-27 08:52信息来源: 江油市生态环境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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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江油市2024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会在江油生态环境局召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江油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及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上,江油生态环境局对江油市2023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总结发言,参会单位对本单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是损害赔偿工作的起点,各单位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时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主动组织开展线索筛查。对符合国家不索赔规定的,可以不启动损害赔偿,对符合索赔条件的案件要及时启动索赔程序。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压实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积极请求上级部门指导,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逐步实现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