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油亿诚正达实业有限公司江油市X134大西路(含增至西屏段)改建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4-02-20 11:10信息来源: 江油市生态环境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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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江油亿诚正达实业有限公司江油市X134大西路(含增至西屏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江油市X134大西路(含增至西屏段)改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含增镇、西屏镇
三、建设单位:江油亿诚正达实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石莹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以西屏镇外环线路口为起点,经白龙村、银厂湾,止于含增镇国道347(桩号K0+000~K10+339),在K5+600-K7+510段绕避村镇,其余段在原村道公路基础上升级改造,采用三级公路标准,K0+000~K10+100段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为6.5m,两车道;K10+100~K10+339段路基宽8.5m,路面宽度为8.5m,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2座中桥,总长73m。路线全长10.339km。
项目总投资12665.5734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行湿式作业、洒水降尘;对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施工车辆清洗;密闭运输土石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控制等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运营期,须加强过往车辆的管理工作,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学校、医院及居民区,并在敏感点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敏感区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运营期,应采取控制车速、使用降噪路面、敏感点(学校、医院、居民点)设置禁鸣减速标志等综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按照报告表预测结果,合理优化道路沿线两侧规划布局。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涉水桥梁施工须选择枯水期施工,并采取围堰施工方式;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既有卫生设施收集和处理,禁止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临近通口河。运营期,路面径流进入雨水沟渠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及批复内容回填;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的进行回收外卖、路面破碎渣全部用于弃土场场地平整和特殊路基换填使用、不能利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江油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产生的泥渣经泥浆沉淀池处理后与钻渣运至弃土场堆放。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分类化管理,并在施工沿线周围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须加强公路路面的卫生管理工作。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你单位须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施工,并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植被恢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期须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避免对地表水造成污染;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牌,桥梁两侧须设置防撞栏等避免运输车辆冲入河道及学校,桥梁上铺设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收集系统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前各设置一个阀门;运输车辆须严格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等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清除有毒有害物质,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项目于2023年2月23日,取得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油市重点区域农村路网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23〕51号),2023年7月31日,取得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江油市 X134大西路(含增至西屏段)改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的批复》(绵交建便〔2023〕50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拓宽路段新增占地类型为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占用耕地已纳入绵阳市江油市2023年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已取得绵阳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各县(市、区)2023年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批复》(绵府批复〔2023〕86号),占用林地已取得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关于准予江油市重点区域农村路网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川林资许准(绵)〔2023〕141号)。因此,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myxzsp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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