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油市新恒矿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水洗石英砂、40万吨烘干石英砂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3-05-24 10:39信息来源: 江油市生态环境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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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江油市新恒矿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水洗石英砂、40万吨烘干石英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40万吨水洗石英砂、40万吨烘干石英砂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油市马角镇梓江桥头(原匡山水泥厂二期)
三、建设单位:江油市新恒矿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羿诚天美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 9945.1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破碎车间、烘干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建设水洗石英砂破碎生产线2条,烘干石英砂生产线1条,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进行生产,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水洗石英砂40万吨,烘干石英砂40万吨。
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已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之中,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当地建设局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沟渠,末端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修建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厂内生产废水收集管网及沟渠,确保厂内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进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清水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马角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梓江。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加工生产区搭建封闭厂房,在包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同时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台,废气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未经收集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喷雾降尘。颚式破碎机处、圆锥破碎机半地埋建设,并将破碎设备单独封闭,采用负压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烘干采用天然气燃烧后通入热风送入烘干机对湿砂进行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 15m 排气筒外排,烘干废气经管道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筛分装置单独密闭,采用负压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筒仓顶部采用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对筒仓呼吸粉尘进行治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厂房内。项目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应建设封闭厂房,堆场地面混凝土硬化、生产过程中定期对堆场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的物料进行遮盖封闭,严禁超高、超载;定时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车辆进出厂对车辆进行冲洗。上述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标准限值。烘干窑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四川省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排放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应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进行分类收集、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标准化建设;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在危险废物转运过程中,委托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设施的管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石英砂尾泥采用板框压滤机对尾泥进行压滤,通过重力暂存至污泥暂存间内,污泥暂存间做重点防渗处理,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灰、磁选机分离的磁尾砂定期外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污泥暂存间进等重点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HDPE膜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防渗系数 K≤10 -7cm/s。一般防渗区域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防渗系数 K≤10 -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303-510781-04-01-572866]FGQB-0050号)同意项目建设。同时,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的复函(江工信函〔2023〕16号)。因此,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江油市马角镇梓江桥头(原匡山水泥厂二期),江油市马角工业集中区内。江油市马角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明确项目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同意该项目建设,符合马角镇总体规划。因此,项目建设用地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myxzsp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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