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油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03-07 10:28信息来源: 市委绩效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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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江油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5

第二部分  中共江油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6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7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8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10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1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14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15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1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1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18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19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20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24

第三部分中共江油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5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6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8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9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3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30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2

 

 

 

 

 

 

 

 

 

 

 

 

 

 

 

 

 

 

 

第一部分  

中共江油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目标绩效办职能简介

主要贯彻中央、省、绵阳市和江油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开展目标绩效考核,对全市重大项目、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督办,负责省、绵阳市和江油市各项民生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市委目标绩效办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省委绵阳市委和市委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目标管理、督促检民生办理工作,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把握全局,做好研判,科学设置目标绩效体系。

一是优化调整目标考核体系市委绩效办将以中央、省、市关于考核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基本主线,以市委市政府2023年工作总体谋划为核心内容,优化调整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结合省、绵阳市2023年目标考核架构,及时会同市级目标监控部门研究制定我市2023年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体系。

二是科学拟定指标内容市委绩效办将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项目投资工作、乡村振兴和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的考核权重根据绵阳考核体系的调整和考核指标的变化,会同市级牵头部门充分讨论、研判广泛征求各单位、各市级领导的意见,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指标内容,引导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精准发力,集中精力抓大事、办实事。

优化高新区指标体系。结合省、绵阳市相关要求以及江油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优化高新区2023年考核指标体系。

(二)强化重点,突出实效,全面加强督查督办工作。

一是去繁从简,抓好统筹规范。继续实行督查计划申报和审批报备制度,大幅度压减各项督查活动,减轻乡镇和部门负担。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将全市拟开展的督查计划报市委审批,未经批准的计划原则上不得实施,对紧急突发事项的督查,应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协调联动增强督查合力对部分政策性强、内容专业的督查检查,实行由市委目标绩效办组团,有关职能部门参团的督查模式,切实提升督查工作专业化水平。同时,深化与市委办督查室和政府办督查室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良好联动机制,形成督查合力。

是质效并举,突出真督实查。进一步常态化推进四不两直的督查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督到实处、督出成效。督查报告文风朴实,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对工作好坏点名道姓、公开通报。

督考合一促进压力传导建立督查考核合一机制健全督查工作“清单制+责任制+督考制”,督查与考核实行资源信息共享,把平时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评定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以考核提升工作实效,以督查促进目标任务落实。整合力量,充分发挥重督组作用。加强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突出重点,以“七大攻坚战”为契机,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搞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全力攻坚突出成效,加快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好民生实事。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绵阳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及早细化分解、下达落实;加强督促推动,强化目标考核,充分发挥重点工作督查组、民生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大部门和社会监督力度,确保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和资金拨付到位双达标

是积极推进本级民生实事人大票决制工作做好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前期工作按照“突出民生,突出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征集“衣、食、住、行、教、医、保”等与群众密切相关、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项目,积极推进本级民生实事人大票决制工作,促进民生实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紧扣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反映民生建设成果。引导新闻媒体、市级部门、乡镇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对项目完成情况、惠民成效、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动进行梳理,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议案建立工作台帐,结合民生工作推动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江油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目标绩效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中共江油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中共江油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江油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我办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此表为空)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我办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此表为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我办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此表为空)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

中共江油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目标绩效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82.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2万元。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182.9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收入预算182.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9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支出预算18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5万元,占74.31%;项目支出47万元,占 25.6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9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09万元,占83.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9万元,占7.6%;卫生健康支出5.5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0.42万元,占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 培训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办重点工作督查组专项督查经费及宣传经费等各专项工作开展所列支的项目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办单位承担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办干部职工独生子女费用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办单位承担部分医疗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办事业人员医疗缴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办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奖励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1.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0.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督查室来开展督查、调研,以及其他县市区学习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目标绩效办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委目标绩效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6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6万元,增长26.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委目标绩效办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委目标绩效办无公务用车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未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委目标绩效办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47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0;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4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