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包绍田)

2024-05-09 14:42信息来源: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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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绍田保管不善,将监证0273363,监证027336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江集用(2014)第3401818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包绍田

 

2024年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