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傲)

2024-05-07 16:20信息来源: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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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傲保管不善,将江国用(2008)第0100793-48、江国用(2008)第0100793-47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监证0132983号、监证013298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傲

 

2024年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