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物质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0-05-08 17:18信息来源: 江油市政府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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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物质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目的意义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二、执行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任何区域和时段,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严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法律法规

对于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政策文件:http://www.jiangyou.gov.cn/zwgk/jbxxgk/zcwj/szfwj/25502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