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2021-04-12 15:57信息来源: 江油市民政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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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近年来,养老服务领域成为非法集资热点,全国多地爆发以“养老为名”进行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大案要案。我市在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养老机构打着“养老”的幌子,涉嫌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养老机构管理等法律法规,采取欺骗诱导、虚假违规宣传等方式,对外公开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破坏全市健康养老秩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现将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和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居住证”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四)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二、提高警惕,防止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养老机构在老人入住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经许可设立或备案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并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

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金额、人数、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及亲属,选择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收取的费用一定要严加甄别,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及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

若发现养老机构领域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民政、公安、金融等部门举报。

江油市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816-3221326

江油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816-3645949

江油市公安局投诉举报电话:0816-327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