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段长制” 夯实铁路沿线环境治理责任

2020-04-27 11:22信息来源: 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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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我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给过境列车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指导配合下,结合我市实际,实行“段长制”,进一步夯实治理责任。

(1)分级设置,理清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铁路沿线可视区域城镇100米、农村500米范围和行政区划为界,设置县级段长,负责指导、督促治理工作;设置乡(镇、街道)级段长,负责问题的治理和整改;设置村(社)级段长,负责完成和落实上级段长下达的任务及要求,目前共设置各级段长42个。

(2)健全机制,加大宣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查验收制度、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铁路沿线各相关力量开展隐患联排联治,整合护路、铁路、教育等各种资源,搭建多层次、多渠道安全宣传平台,制作展板、标语400余幅(处),播放(音)视频1000余次,提高了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

(3)规范流程,加强督查。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沟通、早处置”,实施“带队巡查→反馈报告→协调处置→组织督查→销号通报”的管理流程,乡(镇、街道)、村(社)组织带队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人限时整改,县级段长对重大隐患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对其他隐患问题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办理的情况适时开展跟踪督查,对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前期发生的“3.4”事件,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拟稿:雷倩,报送: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