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提案选登(第一期)

2021-04-22 10:34信息来源: 江油市政协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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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江油民宿产业发展的建议

提案人:胡伟  (2021年  第32号提案)

自2017年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市民宿产业得以迅速发展,但总体发展水平不高,主要集中体现:一是规模小、数量少、发展缓慢,管理水平不足,接待能力不足;二是缺乏合理规划布局、市场分布不均衡;三是缺乏品牌、缺乏特色;四是专业人才的缺乏,民宿经营者一般都是当地的居民,经营方式过于简单;五是缺少强大的网络预订,宣传营销能力不足;六是民宿产业投资能力不足,投资热情不高。

为全面展示我市独特秀丽的自然风光和古典淳朴的民俗风情资源,促进民宿产业标准化、品牌化、特色化、整体化、规范化、多元化、信息化发展,建议:

(一)优化产业布局,依托我市窦圌山、方特、诗歌小镇、吴家后山等景区的山水观光、民族风情、健康养生、休闲农业等文化旅游资源,规划建设民宿特色示范区。

(二)制定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各类单体民宿开展评级认定工作,规范等级标志使用,完善民宿质量监督制度,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引导民宿产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特色化、品牌化塑造。把“重个性、慢生活、深体验”的休闲旅游度假模式作为我市民宿经济发展的重点,结合文化旅游及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突出民宿产业的个性魅力,形成“一村一特色、一家一主题、一幢一风景”的民宿产业模式。

(四)注重与乡村振兴战略、全域旅游建设规划相衔接,围绕江油山水、文化、生态旅游精品路线建设,打造大康星火村、新安农业园、方水白玉村等生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景点相结合的民宿特色示范村。

(五)引导社会资本、专业团队、创客队伍有序进入民宿经济领域,鼓励村集体和农户自主创业,形成以社会资本为主,村集体和城乡居民资产为辅的经营格局。利用自媒体、网络、第三方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资本参与我市民宿经济建设。

(六)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整体推进民宿建设,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加强民宿从业人员专业、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岗位培训,提升民宿行业服务水平。

(七)加快信息平台、服务监管平台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实时推介、线上预订、登记入住、金融支付、退房评价、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等功能,推进乡村信息网络建设,为民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快捷的信息服务。

(八)加强对民宿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民宿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协调全市民宿经济发展工作。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几点建议

提案人:敖国民   (2021年  第58号提案)

到2018年底,全市7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村级建制调整后为52个贫困村),3458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经过2019年和2020年两年的巩固提升,我市已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2014年的2096元增长到2020年的10241元。为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乡村振兴是统揽“三农”工作总抓手,涉及多个行业部门,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议理顺上下工作职能职责不对口问题,配强工作力量,更好地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机衔接。

(二)坚持乡村振兴规划先行,分类推进。江油地理位置南北差异大,山区、丘区、坝区各具特色,实施乡村振兴,应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对2018年编制的全市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七个专项规划(乡村产业、空间布局、宜居乡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古镇保护、乡村旅游)根据“两项改革”进行调整、完善,并分村编制多规合一的实施规划。

(三)重点抓好乡村产业发展,继续推动扶贫产业由“短平快”为主的特色产业(种养)向长效为目标的二三产业发展,巩固扶贫产业发展成果,着力延伸乡村产业链条,培育长效产业,补齐产业短板,做好“串点连线、补链成群、集中连片”的发展工作。

(四)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对换届后的村“两委”负责人集中进行轮训,提高基层干部统筹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能力和素质。继续招聘优秀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到村任职,鼓励外出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休人员、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大力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

(五)持续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要把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临界边缘户致贫的风险作为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健全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纳入救助帮扶体系。继续抓好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落地落实,特别是医疗、教育、低保兜底、残疾人等到户到人的政策落实工作。逐步补齐丘区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的短板,提升丘区村的发展能力。继续管好用好用活贫困村、非贫困村产业发展扶持基金,不断壮大村组集体经济。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价体系,深化拓展乡村振兴专项政策的研究。


关于清理涪江河道淤泥,提高河流自净能力的建议

提案人:高德奎  (2021年  第59号提案)

加强河道整治,保护水环境,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幸福江油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盯人民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实施“一江两河九堰”综合治理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城区主要江河渠堰仍存在“水系不畅、水体不活、水面不净”问题。一是涪江城区段河道的泥砂淤积严重,长期未大规模疏浚,河床逐年抬高,严重威胁着涪江水环境和供水及水生态安全。二是昌明河李白纪念馆至华丰桥段水草肆意生长、水质差。三是罗汉堰水体发臭,发黄变深,特别是高温多雨的夏季更是滋生大量蚊虫,气味难闻,水生植物无序生长,水体流动不畅,堵塞堰道。四是让水河河西大桥上下段,河道中已形成大小不一的河漫滩、小沙洲,影响美观、泄洪。究其原因,既有长期未清理而形成的淤泥,也有企业、居民、餐饮馆偷排漏排污水、上游畜禽养殖无序排污、雨污混接以及污水直排等。建议:

(一)有序推进清淤,提升河道自净能力。将“河流枯水季节河道清淤整治工程”列入常态化项目,借鉴都江堰河道清淤经验,引入相关环保企业,进行科学论证,制定清淤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实现河道底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

(二)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源头治理是做好河堰清理的重要保障,要更加注重上下游的协调和联动,加强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明确事权和责任分工,建议在河长、堰长的统筹安排下,沿河沿岸组织护河、护堰志愿者,再增加“一河两员”(监督员、指导员)和1名环保联络人,加强沿河沿岸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纠正,形成河堰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大力开展入河排水口整治、服务行业和生活污水治理,通过全面截污纳管,严控污染入河,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坚决实现污水截流,保证污水不排入河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