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全会提案选登(第五期)

2020-07-28 13:56信息来源: 管理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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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监督我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建议

罗维    何兴建 (2020第45号提案)

对于现在的城镇人们,小区物业已经是跟生活密不可分的部分了。然而我市城镇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做好物业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由点及面,也就极大地影响了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因此,亟需更加严格地按照《物业管理法》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特建议:

1.主管部门依法检查小区物业是否由业主大会选聘,而不是建设单位先期单方面强势入驻;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每半年或一年暗访业主或通过业主不记名评价物业服务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实行勒令退出行业管理。

2.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且于适当显著位置公示。然而,有的没有签订,更多的是没有公示,广大业主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也不知道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服务事项,甚至不知道自己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究竟是否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尤其是否通过业主大会。然而很多物业收费都是企业单方面强势确定。

4.《物业法》第45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然而,服务人员大多为50岁以上老年人,因无力制止,怕得罪人等诸多原因,做得很差。尤其对个别业主侵占公共区域、中午晚上休息时间声音过大、犬只等宠物、楼顶乱搭乱建等,更是极少过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报告后,也没有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依法处理,认为不是业主市民的举报,不会上访,处理不处理无所谓。

5.物业费和专项资金等资金使用、节余、效益等情况,应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应该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必须召开业主大会确定。但绝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都没这样做。

6.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都知晓各自权利义务,并知道违反后应承担的法律法规责任。

小区治、城市安,江油创建文明城市才会有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文明城市创建才可能成功,江油文明城市形象才可能提升,广大市民的宜居感、幸福感也才可能有极大的获得。

强化农村防火

缪云高    郑洪森 (2020第56号提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农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涉及到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十分普遍,但农村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这给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一是灭火无水。很多村子都没有消防池,有的虽然已经建设了消防池,但因无人管理被垃圾填埋或者干涸无水。特别是很多自然村架设自来水管道后,原来使用的水井也基本被填埋或遗弃。二是救灾无路。当前,很多村庄因村镇建设规划执行不严,导致农户建房时乱占村内道路,致使消防车辆在村内无法通行,难以对火灾进行有效的扑救。更有甚者,为防止车辆压坏路面,在通往村庄的道路上设置路障阻止车辆通行,形成火灾发生时救灾无路。三是救援无人。据调查,很多村庄里的青壮年人员外出务工,家里只有妇女、老人和孩子,一旦发生民房火灾,短时间内难以组织有效的救援。有的乡镇或村委会也组织了义务防火队,但由于管理不善和无专门的防火经费,有的防火队也只是有名无实,队员外出后没有及时补充和调整,火灾救援时人员难以保证。有的防火队虽然配备了有一些消防设施,但无专门人员维护和保养,很多设施关键时候用不了,农村义务防火队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强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一要加强对农民群众防火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对农村消费安全设施的保护和管护责任。二要加大对农村消防池、村内小坝塘的建设投入力度,让每一个自然村内都能够建设有一定数量的消防池、小坝塘等设施,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三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设施的建后管护力度,把消防安全设施管护纳入村规民约和对村组干部的工作考核内容,保障已建设的消防设施能够发挥正常的作用。   第二,强化监管,保障消防道路畅通。各职能部门和乡村组各级要充分运用各乡镇制定的村镇建设规划成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村镇建设规划,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风文明。要严格监管,坚决取缔违法建筑和路障设施,保障村内消防通道、村外救援道路畅通。要严格执行农户建房审批制度,实行全程监管,不能对农村建房不闻不问,怕得罪人不敢碰硬,导致农村建房随意性大,乱占道路、场院、沟渠、坝塘等公共设施的恶意行为发生,不能因少数人利益影响了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加大投入,发挥基层义务防火队的作用。民房火灾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面对当前农村严峻的防火形势,在加强农民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要重点组织做好火灾扑救工作,能在第一时间内扑救,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这就需要加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一要挑选青壮年人员建立农村防火队,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让他们知道如何防、如何救、如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一旦有火灾发生,能够有条不紊地及时开展扑救工作。二要给乡镇、行政村配备一些必要的消防车辆、抽水机等灭火设施设备,提高灭火效率,节约灭火时间,保障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三要采取政府扶持一点、企业(保险公司)资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等方式筹集资金,在防火重点时段给予农村防火队员适当的资金补助,保障防火队员能够第一时间参与扑救,充分发挥农村防火队员的作用。

进一步科学配置停车场的建议

杨开良 (2020第57号提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区人口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区机动车拥有量也快速增长,城区交通拥堵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在老城区尤为明显。虽然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从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几方面入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城市停车位缺口仍然较大,停车场规划建设任重道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早期城市规划滞后。当前老城区仍是人口车辆主要密集区之一,受历史条件制约,老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滞后,道路狭窄、小区密集、停车泊位少,停车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机动车占道停车、乱停车现象普遍存在,上下班车流量高峰时段拥堵问题较为突出。

(二)停车位供需矛盾增大。停车位缺口大,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加上前期停车场规划未充分考虑“前瞻性”、“科学性”等重要因素,导致城区目前“停车难、乱停车”问题非常突出,如果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停车供需矛盾将进一步扩大,由此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也将愈发明显。

(三)停车设施建设和改造进度迟缓。老城区改造难度大,路内路外停车场无法有效增加,建设公共停车场又因修建耗时长、投资大、牵涉部门广等多种原因进展缓慢。现有住宅区停车位不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城区停车位总量增长速度较慢。

(四)日常监管难度较大。一是收费管理不尽合理。多数老旧小区原修建停车位很少,新建小区虽配建有一定停车位,但小区内的停车收费普遍比路面停车收费高,因此不少车辆长时间停放在路边,造成交通不畅。二是小区停车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社区和物业对停车管理缺位,对车辆停放管理不重视、不规范,造成小区停车无序、资源浪费。

三、几点建议

(一)明确职责,汇聚部门监管合力。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事关民生改善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发改局、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交警等部门职能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形成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依法施策、密切协作的强大合力。

(二)制定目标,逐步减少车位差口。市区政府要把解决“停车难”问题作为民生工程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在现有停车场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确定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目标,明确分期建设时序和措施,结合道路和车辆增长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按照“新城区配建停车位为主、老城区升级改造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发展思路,化解老账,不欠新账,逐步缓解停车位供求矛盾日益增大的问题。

(三)科学规划,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市区政府要坚持科学规划先行,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按照住建部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把好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关口。一是对于大型公建、重要道路、新建商业区,要先期进行静态交通影响分析和评价,按规范控制停车场用地,保持适度超前,提高建筑工程停车场配建标准,使开发商、产权单位在停车场建设方面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切实做到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二是对新建住宅项目,严格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户1.0-1.5个停车位的标准进行配建。三是对依法批准的停车场规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避免过度看重短期经济收益,将规划解决停车场(位)的地块用于其它项目建设。四是对未按规定配建和少建停车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四)加大投入,提升城区停放能力。一是积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及与市交投集团等衔接,争取市级政府支持,加快已规划停车场的建设进度。二是政府要加大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用地供给、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等保障机制及措施。加快对主城区适合改造的人行道和小区内停车位的优化改造,努力增加停车泊位。对老旧住宅小区,要进一步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小区停车位的改造升级,缓解住宅小区停车挤占道路问题。三是加大对城区公共交通设施的投入,增加公交车次,优化公交路线,方便群众方便快捷绿色出行,减少上路小车数量,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交通堵的压力。

(五)严抓管理,确保停车规范有序。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心商业区和公建配套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挪用、占用停车场(位)的,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恢复原有停车功能。坚持分类施策,对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未租售的地下闲置车位,规范租售价格,尽快促其得到有效利用。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主干道附近的大型商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有偿使用、优惠停车或错时开放。二是制定合理的停车收费标准,针对不同地段、不同性质的停车场、不同停车时间实行差异化收费,提高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和其他停车场空置车位利用率,改变停车“路上满,地下空”的不合理现象。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探索运行智能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停车场(位)管理能力和水平,引导驾驶员选择最合适的停车地点,提高公共停车场的利用效率。四是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对违章停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认识,提高文明停车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五是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提升违法违规惩处标准,不定期地开展对违章停车的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查处乱停乱放违章车辆,及时有效缓解当前“停车难,乱停车”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