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全会提案选登(第四期)

2020-07-17 11:26信息来源: 江油市政协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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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整治江油吴家后山农舍及旅游接待用房乱搭乱建的建议

郭大明 (2020第152号提案)

江油吴家后山有着完好的植被和生态环境,森林资源,动、植物资源和旅游资源极为丰富,素有“江油神农架”之称。吴家后山的辛夷花更是誉响全国,2014年5月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吴家后山是全国最大的辛夷花基地,辛夷树6万多棵,占地面积7000多亩,每年3—4月为花开季节。每当辛夷花开的时候,吴家后山便成了花的海洋,当你置身在花海树林之中时,你才能真正感觉到什么是人间天堂,世外桃源。

近年,随着旅游热的兴起,每年的三至四月,当吴家后山辛夷花盛开之时,吴家后山就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涌入,大量游客的涌入,也给当地的村民带来了更多的商机。为了接待,村民的屋舍乱搭乱建也多了起来。特别是在最佳花海观景区的“烂房子”中的两幢现代水泥高楼更是大煞风景,从修建的位置到与环境完全不相符的风格,让摄影师及游客颇多微词。这种缺乏整体科学合理规划的乱搭乱建,只能给吴家后山今后开发利用带来诸多隐患。针对目前乱搭乱建的现象作如下建议:

一、上级主管部门应和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协调后,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吴家后山村民修建屋舍的整体规划,并形成文件。

二、通过排查对那些乱搭乱建严重影响景区环境美观的房屋,该拆就拆。如果拆除却有困难,那也应该按川西北民居的风格对房屋外观进行整体装饰,力求做到与吴家后山自然生态景观和谐统一。

三、聘请具有川西北民居设计经验的建筑专家,按照吴家后山生态与自然环境、和谐与审美的要求重新设计民居方案。今后再修建的房屋,必须按照新规划方案进行修建。只有这样,才能为今后吴家后山的开发利用,奠定更加科学合理、美观和谐的良好基础。


关于开展江油特钢产业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调研建议

陈琦 (2020第193号提案)

2020年1月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明确提出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提出,是继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之后又一重大国家战略,是中国经济第四极。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提出之后的第四天,四川省委和重庆市委都分别召开了常委会扩大会议,两地政府均认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四川、重庆在历史交汇期迎来的重大战略机遇,一定要加强与对方的合作,努力加强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据了解,双城经济圈将纳入除“甘、阿、凉”之外的四川所有城市,江油也在圈内。

我市作为西南地区唯一特殊钢生产聚集地,理应主动出击,尽早谋划布局承接特殊钢产品消费需求较大的机械制造产业企业,加强优势产业对接,积极承接成渝辐射,用好溢出效应。

一、我市特殊钢产业现状

江油作为四川传统老工业重点集聚地,是四川工业強县,其中特殊钢材料产业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特钢高端金属材料集聚地,产业规模达四十多万吨,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机械制造行业,航空航天、核能核电、电力设备、部份军工金属材料,是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中一分子。

但是,江油特殊钢产业经过四十多年发展至今尚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

1.多年来,企业各自为政,自成一体,相互关联度不高,同质化竞争激烈,企业由于诸多原因普遍效益不好,获取外部的行业及产品发展趋势信息较为迟缓,产业没有纳入省、部级的产业规划中,发展内动力不足,外动力缺乏直接导致了江油特钢产业这个集群整体产销规模趋于止步不前,产能规模利用率不高,特殊钢产品西南(成渝)地区市场销售占有率不到百分之二十,发展进入瓶颈阶段。

2.我市特殊钢产业链下游制造业薄弱,特殊钢产业需求端产业链没有形成,如我市每年所生产40多万吨特殊钢材料几乎百分之九十多销往华东华南、成渝等外地,本地几乎没有制造业消化特殊钢产品。

二、机遇

重庆的机械工业制造业,区位优势明显。尤其是特殊钢材料需求量相当大,据调研重庆年需求特殊钢材料一百多万吨以上,目前我市特殊钢材料年进入该市场量只有6~7万吨左右,尚有发展空间。

三、建议

据此次成渝双城

经济圈建设发展规划信息中得知,重庆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以前偏重汽车工业发展,下步将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型产业,打造西部科学城,建立我国西部国际金融中心。推进制造业升级,建设智能制造中心和大数据改造传统产业进程,重庆部分制造产业将进行转移。

建议尽快组建团队,利用政协重庆同乡会的资源,设定调研目标,大力开展对重庆地区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军工制造业、模具加工业等机械制造产业转移市场的调研。重点调研重庆汽车、摩托车、军工为代表的机械加工企业,使用金属材料需要消耗大量合金结构钢的企业。


关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建议

市政协法制群团联谊委 (2020第92号提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数量多、种类全、分布广,具有自己的独特优势。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在助推产业脱贫、就业培训、凝聚社会力量等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吸纳了大量的社会工作者参与,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及公共服务的新期盼、新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薄弱。一是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多数社会组织未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建工作还处于空白;少数建立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二是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足。部分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从业人员年龄老化、专业性不强、稳定性较差,缺乏专业人才,公信力较弱,流动的志愿者团队成员、松散的内部管理,造成我市部分社会组织自身管理和服务能力较弱,参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作用发挥不够平衡。

(二)对社会组织管理不到位。一是缺乏资源整合平台。目前,我市没有建立专业、统一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资源整合服务平台,导致社会组织发展服务各自为阵,互动性差,存在一定的社会资源浪费。二是社会组织登记难。各级虽出台了鼓励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文件,要求为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提供便利。但由于实际上设立社会组织的条件多、要求高,要有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必要的注册资金、固定的住所等,导致社会组织登记难,注册一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变更社团法人出现跑多次无果的现象。三是对社会组织惩戒难。由于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缺乏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制度不完善、体制不健全,以自我管理为主,导致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以及“无办公场地、无活动开展、无经费来源”,不年检、不开展活动、不整改、更不主动注销的“僵尸”社会组织,缺乏有效的行政处罚手段。

(三)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体系不完善。在资金、税收、人才等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社会组织自我发展不平衡。部分社会组织对自身发展规划和目标不明确,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工作效率低下,项目运作能力不高,资金筹集能力不足,服务能力较弱,参与社会治理作用发挥不明显。

为此,建议:

(一)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引领,让社会组织有方向。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章程,融入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激发党建工作内生动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党建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区工作人员等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考试,大力引进具有社工职称及工作经验的优秀社会管理人才,优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环境,着力塑造社会组织服务品牌。三是加强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要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制定好组织章程和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维护自身品牌形象,赢得应有的社会公信力,提升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能力。

(二)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管理监督,让社会组织有规矩。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细化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建立以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协调机制,有效整合我市社会组织力量,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社会组织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管理和监督。要改革登记备案制度,培育发展枢纽型、平台性、品牌性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社会组织资金的管理,通过年检、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四是强化信用信息公开。完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履行信用公开义务,形成对社会组织的有效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加大扶持力度,让社会组织有发展。一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尽快出台我市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奖励政策,重点扶持品牌性社会组织,同时,认真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对社会组织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发挥作用好的品牌性社会组织,由市财政每年从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中,单列一定经费用于对社会组织的奖励、补助和协会负责人培训、社会组织评级等。对于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可吸纳为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促进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三是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空间。要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整合社会组织资源,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合力。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资助和公益创投等方式,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展空间,支持党组织健全、公益性质明确、管理规范有效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接公共服务项目。

(四)发挥特有职能,让社会组织有作为。社会组织要抛开“等、靠、要”的老观念,树立主动作为、有为有位的运营理念,抓住政府职能转变的机遇,针对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通过市场与政府力量的协调共融,实现定点发力。一是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独特优势,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小区建设,协商群众矛盾化解、居民民生问题解决,让社会组织更广泛参与到社区基层治理中来,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二是发挥社会组织在养老领域的优势作用。在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组织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社会组织更要发挥优势,积极作为。三是发挥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采购社会组织的优质扶贫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扶贫、智力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公益扶贫等领域的特有资源优势;通过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出资,在精准扶贫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非物质救助、留守儿童、农村产业经济等领域发挥作用。四是发挥社会组织在灾害应急领域中的突出作用。要通过危机干预、社工介入、联动作用等,发挥社会组织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专业能力作用,实现灾害应急的多元化,既降低政府应急管理成本,又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五是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卫生领域中的优势作用。要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帮助城镇和农村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总之,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通过鼓励引导、强化管理、政策支持,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主动、积极、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为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