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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将持续调整优化多项税收征管措施 
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2020-04-30 11:01信息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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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影响,纳税人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怎么办?“继2、3、4月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后,5月份纳税申报期也将延长至5月22日。”在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三场)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卫东对我省将持续调整优化的一系列税收征管措施进行了介绍。

郑卫东表示,延长申报期限,意味着纳税人若因疫情影响逾期,可依法对其不加收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缓解其暂时性难题。

同时,我省还将推广“容缺办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办理。

为确保发票供应,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等情形外,我省税务部门不会因疫情期间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降低其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

“实名认证”流程也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对确需在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的人员,暂不要求进行“刷脸”验证,而是通过核验登记证件、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验证。

在出口退(免)税流程方面,我省将实行“非接触式”的申报、审核、调查评估等服务措施,确保出口退(免)税正常办理。此外,还将减少或推迟入户检查,对需要到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事项,必须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

“‘非接触式’办税是我们在大力拓展的。”郑卫东介绍,疫情以来,我省发布了197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在税务总局清单基础上还新增了18项,目前纳税人网上申报比例高达99%。同时,推行“预约办理”服务,2月1日至今,全省预约14.66万户次,同比提高近40个百分点。

“首创性方面,我省还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支付宝、微信和云闪付的聚合支付缴费方式,还推出了疫情防控期间发票免费寄递服务。”郑卫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