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8例(2024年3月份一般程序1例,简易程序7例)

2024-04-11 13:47信息来源: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8例(2024年3月份一般程序1例,简易程序7例)
序号 被处罚单位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处罚程序 备注
1 江油市三合镇爱尚精剪理发店 1.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2.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 警告;
2.罚款1000元。
2024年3月11日 一般程序
2 江油市瑞隆精密材料有限公司 未对工作场所接害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警告 2024年3月18日 简易程序
3 绵阳市鑫瑞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未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 2024年3月20日 简易程序
4 江油双鑫矿产品有限公司 1.未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未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 2024年3月21日 简易程序
5 江油市中坝街道指上恋爱美容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 警告;
2.罚款500元。
2024年3月21日 简易程序
6 江油市太百足浴有限公司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足浴经营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1. 警告;
2.罚款500元。
2024年3月21日 简易程序
7 江油市桓业矿业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警告 2024年3月22日 简易程序
8 江油市川西工矿贸易有限公司 未为劳动者个人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警告 2024年3月25日 简易程序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