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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
关于全市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2-06-15 09:17信息来源: 市人大城环资委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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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山带领市人大城环资委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及相关责任单位调研了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工作。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城东垃圾转运站、新安镇片区垃圾转运站、战旗镇瓦子村(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点位,在白沙村村委会召开座谈会。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介绍的方式,详细的了解了我市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情况及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及成效

我市年产生活垃圾约16万吨,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的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模式。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18座(其中城市建城区5座,乡镇13座)。建成区内小区、街道、广场等日产生活垃圾由市环卫所分别清运至城区5座垃圾转运站压缩后,再由绵阳中科绵投转运至三台中科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本辖区各村、场镇的生活垃圾转运至片区压缩站压缩后,再由绵阳中科绵投转运至三台中科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置。

(一)强化统筹协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机制逐步健全。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工作。2016年市人民政府与绵阳市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江油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2020年出台了《江油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市人民政府授权市综合执法局与绵阳中科绵投签订了《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落地建设协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油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市政府与绵阳中科绵投签订了《江油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二》,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目标、任务、机制更加明确。

(二)强化基础投入,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日趋完善。近年来,为加快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域覆盖,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对城北、江东、马路湾站3座中转站进行维修,并购买2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采购7辆环卫车辆,进一步完善城乡收运体系。有序推进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由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全额投资,计划总投资约7.65亿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于2022年6月底完成项目核准。

(三)强化隐患整治,垃圾填埋厂封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我市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老垃圾填埋场简易封场工程于2009年9月完成,封场治理项目工作,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3%,余7%的土壤修复工作正在进行。预计项目总体完工时间为2023年6月。三是新垃圾填埋场已于2020年3月停止使用。现正在进行封场项目前期工作。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城乡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乡环境面貌有了明显变化,彻底解决了生活垃圾积压、滞留、乱堆放等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不够,缺乏环保“主人翁”意识。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市(村)民缺乏环保责任意识,未认识到自身行为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二)部分治理难题依然存在。河道沟渠边上、树梢上多见废弃的塑料袋、农膜、各类丢弃的五颜六色的外包装;城乡废弃家具无人收运,随意丢弃;近年来,近郊乡村游成为市民的主要出游形式,赏花、登山、野餐、露营等旅游行为也带来大量垃圾,无论是废弃玻璃制品还是塑料制品都属于不可降解的,对环境的影响都非常大,对水源、土壤的危害都很大。

(三)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专项经费投入仍显不足。我市、乡(镇)两级财政对城乡环卫投入虽有明显增加,但还是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环卫保洁工作需要,补齐基础设施设备建设、队伍经费保障等资金缺口较大。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乡镇、行政村管辖范围剧增,运距加大,镇村用于生活垃圾清扫、收转运费用高,普遍存在运行经费不足现象。

三、几点建议

整洁、优美、干净、舒适的城乡人居环境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社会发展进步的直接体现。值此全市上下正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之际,更应对标补短,查漏补缺,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的行动自觉。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引导市(村)民逐步形成环境共创、共享、共担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保护环境成为每个人自发的意识,自觉的行动。

(二)强化项目进度,增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能力。选址于战旗镇的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虽已入库《四川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2年修订)》,且启动了前期相关工作,但项目推进实效不高。建议尽快启动征地拆迁,项目设计等工作,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力争项目早日建成达效。

(三)强化经费保障,给予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必要基础投入。财政需加大投入、职能部门做好上争外引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方面要按照“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加大对城市居民清洁费和单位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力度。建议市政府在乡镇探索采取“村规民约”、“一事一议”等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收取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上级资金的争取力度,弥补我市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足。同时,根据市场经济规律,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外资及民间资本等多种资本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参与生活垃圾的开发利用,实现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和污染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