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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江油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12-30 14:22信息来源: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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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管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2021年10月26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山率调研组对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管理工作情况的介绍,走访了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观摩了智慧检察集成中心远程办案庭审现场,参观了“熊猫未士·江小侠”等检察工作亮点展板,查看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相关资料;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司法局、信访局分管领导和部分乡镇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有了较为详实的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为重点,坚持在管理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积极构建以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和服务保障为一体的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格局,大力提升案件质量管理水平,为检察工作大局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案件流程管理工作一体化。一是强化事前审查,做好案件受理分流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受理的过滤网作用,盯紧看牢案件受理标准的把握、同步录音录像的审查、电子卷宗的报送等关键环节,防止案件“带病”受理。制定《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分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以自动轮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管理机制,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办案环境。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其他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三年来,入额领导干部共办理案件545件,较好保证了全院的整体办案质量。二是强化事中监控,做好案件流程监控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加强事中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情节和影响后果的程度不同,分别通过口头提示、书面通知等方式督促整改,并定期予以全院通报,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三年来,共发现、纠正程序性瑕疵问题100余件,发布流程监控通报12期,有效防止了程序违法和超期办案的发生。三是强化事后评查,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立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全体检察官组成的评查人才库,积极构建“八大类”案件重点评查、普通案件常规抽查和突出案件专项评查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体系。今年上半年开展对勾支洋可能涉及违规办理的系列案件和近三年来不捕不诉案件的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412件,其中评定为合格案件409件,瑕疵案件2件,不合格案件1件。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理,对以后办案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案件质量管理监督全方位。一是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监督。三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8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2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8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1人,纠正漏诉犯罪嫌疑人94人,纠正遗漏移诉罪行46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58件,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42件,改变公安机关案件事实9件,改变定性27件。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的捕诉监督。制定《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内部监督工作规定》,健全案件流程监控与检务督察的衔接机制,完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制度,增强内部监督办案的系统性、协同性。完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切实做好重点案件的评查上报工作。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和案件审查听证工作,广泛接受人民监督员、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三年来,共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3件,案件审查听证案件8件,切实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三是注重沟通衔接,加强对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督。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畅通与人民法院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之间,以及庭前、庭中、庭后不同阶段的沟通联系渠道,就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开展会商,统一司法尺度,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政策理解方面的认识分歧。三年来,共出席庭前会议13件,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66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案件19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9件,提出刑事抗诉12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案件管理保障服务多元化。一是坚持动静相宜,做好业务数据动态分析研判。三年来,共开展业务数据动态分析研判8次,撰写业务数据分析报告6期,为领导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二是坚持内外兼备,深化检务公开。三年来,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64条,公开法律文书1207份,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注册律师51人,律师阅卷5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案件办理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坚持奖惩结合,做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将检察官业绩考评作为对检察官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业绩考评机制,形成检察官业务能力的统一评价标准。近三年来的案件比为1:1.46,同期案件比为1:1.71,其中退回补充侦(调)查289件,同比下降38.06%;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21件,同比下降70.71%,充分体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件质量管理理念有待增强。在办案中仍然存在传统的“重打击轻保护”的执法理念,还没有完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趋势,容易出现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重罪轻诉、轻罪重诉等办案质量问题。部分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监督存在认识误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怕担责、怕问责的问题突出。

(二)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不清晰,没有统一的程序性事项执行标准,各主体之间推诿、拖沓,容易出现案件信息填录不准确、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等办案程序性问题。

(三)检察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检察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高、经验欠缺,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缺乏专业培训,案件质量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监督能力薄弱,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较为突出。

三、工作建议

为促进市人民检察院更好地开展和改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检察官办案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案件质量管理工作是检察机关对传统管理模式的自我完善,自身社会管理的创新,是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有效方式。市人民检察院要更加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要以“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树立科学管理理念、能动管理理念、智能管理理念,主动发挥监管职责和参谋助手的作用,增强案件集中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努力构建案管新格局。对照“四大检察”业务格局,在建立完善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为引领的业务指导体系、以“案-件比”为核心的业务评价体系、以案件办理全过程为对象的业务管控体系、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为重点的外部监督体系、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为主平台的业务保障体系“五大体系”上下大功夫,推动案件质量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范围全方位、监管能力大提升。

(三)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纪律和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抓好业绩考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提升队伍政策把握能力、法律适用能力、数据统计能力、分析研判能力、程序监管能力、质量评查能力。进一步强化明责、担责、督责与追责,倒逼案件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促进案件管理职权运行规范、作用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