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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开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0-10-22 10:46信息来源: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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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9年9月9日至12日、16日至24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11月15日反馈了督察意见。为进一步做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认领反馈意见、编制整改任务清单,制定《绵阳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并印发实施。截至目前,4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4项,按时序进度推进6项;督察组进驻期间移交的88个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84个。

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并现场督导整改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重要会议,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按照问题整改“标准准确、程序规范、结果真实、进度达标”要求,对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和跟踪问效。严格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督考制”,开展季调度、月预警,严格对标对表规范销号,并加强对已销号问题的核查,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下一步,绵阳市委、市政府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职责使命,全力以赴将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现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请在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进行查询。

中共绵阳市委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