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青莲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绵阳市、江油市相关要求编写。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16-3442934),也可前往青莲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咨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青莲镇明月路99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莲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条例》要求,按照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提高统计服务时效,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余条,包括概况类信息、政务动态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解读信息其他事项等5大类利用政务公开以及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江油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指定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抓好错敏信息整改二是进一步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到科学分类、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于20236月更新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内容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和工作实际,实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做好日常监测,切实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效提升各单位对政务公开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严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三是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依法依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不够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中主体意识不强,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信息数量较少、不够精准。是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所有欠缺。少数单位在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时,经办人员的法律专业水平较弱。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发布和解读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立足政策的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创新解读形式,不断提高解读质量。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对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加强监督指导,提升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