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江油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编制,现将江油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通过江油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江油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油市中坝镇纪念碑街东段36号;邮编:621700;联系电话:0816-32511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绵阳市、江油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省财政厅绵阳市财政局具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和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2022年决算、2次预算调整及2023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等,同时督促市级部门及各乡镇做好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绵阳最新政策与政策解读同发布、同公开,加强对财政重大政策、重大资金分配的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市财政局依信息化助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效,借助公开网络邮箱,内部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设置受理登记、交办、审核、答复等环节,实现全过程网办、全链条监督,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依申请公开1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照规定和流程通过网络邮箱回复方式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对照行政法规更新网站行政法规文本及时公开行政性文件,严格落实“三审”、保密审查等制度情况,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格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全年开展12次安全检测评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年通过政府集约化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1条,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股中心根据职能提交公开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单位、股中心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读网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载体的日常监管,抓实第三方评估结果整改,举一反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审核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52.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些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建设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利用不够充分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坚持统筹兼顾,完善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工作质量,推动财政重点领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市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