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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49615939/2018-00003  主题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编委办  发布日期: 2018-09-29
号:  词: 决算

市委编办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9 10:34信息来源: 编委办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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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江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在市委编委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乡(镇)、市级部门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和空缺中层职数进行审批。

4.负责乡(镇)机关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市委、市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各派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市级部门之间及市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5.按规定审核、报批副科级或按副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的行政机构设置、调整;按规定审核、报批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调整。

6.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全省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并拟订实施措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与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完善清权减权、规范审批等配套制度;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了《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阿坝州“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109号),要求各部门建立全市“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清单;三是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严格审核各部门认领的行政权力事项。

2.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一推进食品药品工商质监执法队伍整合,强化执法合力;二是做好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将原由市林业局承担的74项行政处罚权及有关强制措施划转市森林公安局;三是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城市执法大队组建方案;四是厘清改革部门执法职能,市经济商务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市商务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旅游执法职能由市商务旅游局委托市商务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承担,教育体育执法职能由市教体文广局委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承担。

3.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154号),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内容,及时上报、审核、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

4.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撤销中坝镇、义新乡、东兴乡,设立中坝街道办事处、义新镇、东兴镇,并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机构编制方案。

5.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是持续推进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机构整合工作。二是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撤销了事业单位绵阳鼎立司法鉴定所。

6.做好其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完成城乡医保机构职能整合,将新农合作医保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人社局,新农合医保待遇支付和基金管理职责划入市医保局,撤销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做好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二、部门概况

中共江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行政单位,内设4个股室:综合股、行政编制管理股(实名制管理与监督检查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和事业机构改革与编制管理股。下设1个行政机构,即江油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编制16名,实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编制15名,实有12人;工勤1名,实有1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办本年收入合计19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83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

 

 

2017年我办本年支出合计19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3万元,占75.76%;项目支出48.2万元,占24.2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委编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8.83万元、支出总决算198.8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1.75万元,增长12.2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2.2万元,增长19.3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编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2万元,增长19.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委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16万元,占90.11%;教育支出0.93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万元,占7.41%;医疗卫生支出4.01万元,占2.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90.06万元,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48万元,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0.9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0.2万元,合计179.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63万元,合计1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4.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25万元、津贴补贴39.79万元、奖金2.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5万元、奖励金33.12万元、生活补助1.69万元。

公用经费2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1万元、印刷费0.0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77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差旅费0.59万元、维修(护)费0.21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培训费0.93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工会经费4.47万元、福利费3.37万元、其他交通费8.7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75.7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3万元,完成预算75.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相关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5万元,下降27.5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27.5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相关费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前期我市开展行政审批相对集中试点工作,2016年各地纷纷前来学习考察较多,2017年前来学习考察人员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相关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我办未发生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因公务用车改革,我办公务用车上收,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公务接待38批次,317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1.15万元,下降27.51%。主要原因是前期我市开展行政审批相对集中试点工作,2016年各地纷纷前来学习考察较多,2017年前来学习考察人员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5万元,比2017年增加8.05万元,增长47.6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编办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务用车改革,我办公务用车上收,现无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1个,涉及财政资金48.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8分,存在的问题: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进一步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做到提前预警控制。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不适用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不适用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8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不适用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不适用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5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5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市委编办对机关及下属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8分。我办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中共江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2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7.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928


附件:

市委编办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附件:

市委编办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