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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8442436/2019-00001  主题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检察院  发布日期: 2019-01-10
号:  词: 绩效评价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01-10 16:35信息来源: 检察院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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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内设15个股室,派出检察室3个。

(二)机构职能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公正严格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71231日我院共有编制94名,实有在职人员78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1名,实有75人;工勤编制3名,实有3人;协勤编制40名,实有4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下达合计280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44万元,项目支出1464.4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7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79万元(人员支出1067.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4.65万元),项目支出1227.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77.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1.8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人员工资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和部门发展和完成检察事务的经费需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完成了部门年度预算草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经市财政批复下达。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7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803.8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339.4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的47.77%;项目支出1464.4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的52.23%

2017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79万元(人员支出1067.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4.65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4.7%,项目支出1227.31万元;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5.3%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合理安排使用预算资金,有效地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需要。

(2)机关厉行节约。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务,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39万元,下降1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7万元,下降9.27%

(3)机关节能降耗。

2017年,江油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节能减排要求降低能耗,在江油市公布的定点地方维修车辆和加油,实行“定额包干、超用不补、节约归公”的模式进行管理。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专项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轻重缓急、绩效优先”的原则,针对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专项资金管理上,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科学编制项目;在专项资金使用中,严格遵照财政预算执行,有效强化预算监督管理机制;在专项资金审批工作中,严格审查支出项目的真实性和支出票据的规范性,做到手续齐全,资料真实,资金使用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专项项目主要为行政管理类项目,因此,项目实施完成后发挥了较大的社会效益,提升改进了市检察院的办公、办案质量,同时提升了服务基层、法律监督、应急管理等工作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强力的推进和促进作用。

(四)财务管理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和国家相关财经制度,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和社会发展需要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健全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和内审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抓起,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安全。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做好各类会计核算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建立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机关财务等各种管理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江油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江财预〔201813号)要求对单位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的自我评价。从自评情况看,财务管理规范,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符合厉行节约规定,资金的申请和拨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较好地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财政资金发挥的效益明显,有效地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特定任务目标的经费需要。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的自我评价,一是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符合规定程序;二是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保证了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特定任务目标的经费需要,财政资金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

(二)存在问题。

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以下问题:创新工作成效不明显,评价质量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改正和弥补。一是加大党和国家有关强化财经管理的方针政策宣传学习力度,进一步提高财经管理的理论水平;二是强化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做好财务基础工作的能力;四是进行科学研究,加大创新。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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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