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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8442460/2018-00003  主题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市纪监委  发布日期: 2018-03-05
号:  词: 预算

江油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03-05 13:02信息来源: 监察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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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江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油市监委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中共江油市纪委和江油市监察委合署办公,是行政单位,主要任务和职责:一是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项职责;二是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设有一个下属单位网络政务及教育中心;内设12个室(部),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审理室。

  (二)人员情况

  市纪委监委共有编制72名,其中:行政编制67名(机关33名、转隶19名、派驻机构6名、巡察办9名),实有57人;行政工勤编制2名,实有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2人;离退休人员14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收入1012.44万元。

  2018年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支出1012.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反腐倡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87.42万元,公用经费117.63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7.39万元。

  市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9.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纪委监委机关日常办公及项目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教育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进修及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退休干部工资,去世退休干部遗属抚恤金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9.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市纪委监委财政拨款1012.4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9.05万元。主要是减少2017一次性项目“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费用以及改造廉洁教育中心费用。2018年成立市监察委员会人员编制增加、车辆数量增加以及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2018年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成立市监察委会人员编制增加,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江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指导,接待外地纪检监察机关到江油学习交流纪检监察业务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加56.86 %。,主要原因是2018年成立市监察委员会,人员编制增加、车辆数量增加,同时仍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9.38万元,增长59.53%。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市纪委监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纪委监委未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7.3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44.22万元。共有车辆3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江油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单位开展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行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是指单位专门用于查办案件工作的专项性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是指专项设立为派驻派出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员的办案津补贴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单位人员培训学习等基本支出。

  9、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是指用于死亡抚恤救助专项的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大额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财政补贴等基本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市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

市纪委监委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