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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666070/2019-00004  主题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政法委  发布日期: 2019-02-14
号:  词: 预算公开

江油市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2-14 17:05信息来源: 政法委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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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江油市政法委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协调政法工作。内设5个股室,与综治办、维稳办、防邪办及法学会合署办公。(二)人员情况江油市政法委共有编制20名,实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名,实有13人;参公行政编制3名,实有3人;事业编制2名,实有0人;工勤2名,实有3人。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2018年江油市政法委财政拨款收入473.07万元。2018年江油市政法委财政拨款支出473.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全市政法、综治、维稳、防邪及法学研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江油市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192.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45万元。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江油市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本部门项级全部功能分类)(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30.9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综治办、维稳办、防邪办及法学会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综治、维护稳定、群防群治、见义勇为、大调解、司法救助、平安建设、铁路护路、法学宣传及研究、常委学习考察等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项)10万元,主要用于: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专项工作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14.5万元,主要用于:禁毒办、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专项工作支出。(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7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各项教育培训支出。(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福利费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8年江油市政法委财政拨款473.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90.88万元。主要是财政压减专项支出。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持平,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上级及其他县市政法部门检查或联系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江油市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7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64万元,增长7.4%。(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江油市政法委机关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底,江油市政法委机关固定资产总额94.06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六、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处置“发轮功”、处置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恶组织、处置有害气功等方面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7、“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江油市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