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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71666070/2017-00003  主题分类: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政法委  发布日期: 2017-09-28
号:  词: 财政

江油市政法委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09-28 17:16信息来源: 政法委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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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江油市政法委主要负责领导管理政法工作。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以来,江油市委政法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履行党管政法职责为根本,以进一步彰显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为核心,以“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为导向,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强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为加快建设“创新江油、开放江油、幸福江油、大美江油”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党管政法职责。二是源头预防,严密防范,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平安建设成果有效巩固。四是积极探索、讲求实效,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五是砥砺前行、严抓严管,有力锻造过硬政法队伍。

  二、部门概况

  江油市政法委是行政单位,与综治办、维稳办、防邪办及法学会合署办公。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江油市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1,07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20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01%。

  2016年江油市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1,23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95万元,占21.75%;项目支出967.73万元,占78.2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江油市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078.2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236.6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57.99万元,增长31.4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537.97万元,增长7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油市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37.97万元,增长77%。(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江油市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7万元,占1.47%;公共安全支出1,179.26万元,占95.36 %;教育支出1.55万元,占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万元,占1.16%;医疗卫生支出10.91万元,占0.88%;住房保障支出12.39万元,占1%。(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信访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8.17万元,完成预算90.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工作将持续至下年度。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2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6年决算数为762.69万元,完成预算13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等项目经费增加;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 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项): 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 2016年决算数为66.88万元,完成预算5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正在建设中;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1万元,完成预算172.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江油市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81万元,完成预算99.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预算99.8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活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49万元,下降1.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3.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52万元,占6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9万元,占30.9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2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52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防邪等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810人,共计支出8.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或其他相关部门开支的工作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油市政法委201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油市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万元,比2015年增加32万元,增长107.3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江油市政法委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油市政法委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9个,涉及财政资金813.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处置“发轮功”、处置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恶组织、处置有害气功等方面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9.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江油市政法委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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