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概况
一、职能简介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职能简介:负责本城市规划区内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 负责依据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承担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 设施新建、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实施;参与城市 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设施的移交、接收工作;完成市综合行 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继续完善《城市照明精细化管理办法及措施》导则,对标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核指标,把照明设施精细化维护管养与三年提质专项行动紧扣起来。针对10KV高压搭火点架空线路做好春、夏、秋季节林木、户宿搭建清障,秋冬季防火专项工作;对老旧小区附属道路照明设施改建、提升进行项目包装,城市中心区域背街小巷特别是老城区涪江路以东的支路照明设施民生问题。对老旧、腐蚀灯杆灯具整改打包建设更换,已排查针对涪江路东一巷等10余条街巷和点位无照明设施、安全隐患以及其他遗留问题整改进行项目包装建议,做好基础数据及资料准备。参与拟建11条道路首次创新打板综合灯杆、一杆多用智慧照明项目推进,关注执行行业规范并配合协调项目实施,利用智慧照明多杆合一示范点更新完善照明智能化管控系统平台。
第二部分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9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7万元。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2023年收支总预算2154.3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8.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础性绩效及保险。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2023年收入预算215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39万元,占21.4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93万元,占78.5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2023年支出预算21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39万元,占21.42%;项目支出1693万元,占78.5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4.3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8.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础性绩效及保险。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3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9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1.3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8.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础性绩效及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39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92.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共事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3年预算数为31.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职工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职工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3.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1.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聘用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18.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油市城市照明管理所2023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照明所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
(三)照明所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车辆6辆,其中:特种作业车6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照明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9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93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照明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照明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照明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照明所共有车辆6辆。其中,特种作业车辆6辆。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未安排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照明所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69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金(项):指行政退休、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伤葬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经费;事业单位医疗(款)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缴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等。反应的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工资支出、路灯电费与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职工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解释本部门预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