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油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

2024-04-26 16:06信息来源: 政法委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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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江油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油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油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油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油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主要贯彻中央、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动平安江油、法治江油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和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市委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制度。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筑牢对党忠诚政法本色,奋力践行忠诚担当。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绵阳市委和市委要求,确保全市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二是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成效。切实做好政法系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把主题教育的扎实成效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三是切实正确履行党管政法职责。充分发挥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统筹协调政法各部门落实全体会议、重大事项报告、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党中央和各级组织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全力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加强人民防线建设,深入推进反间防谍、反恐防暴、防邪反邪等专项行动,做好重点人员(群体)管控,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二是深化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紧扣平安江油建设主轴,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多中心合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推动智能化、信息化治安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扎实推进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各部门联动沟通,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救助相关机制和个案通报机制,探索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事)件联动处置机制和案件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事)件特点、原因和趋势分析,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开展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和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行动,依法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整治一批乱点乱象,净化社会环境,铲除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努力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四是着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链条,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全市工作一体部署落实,推动政法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在线索收集、排查和移送方面加强协作。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紧盯反复举报线索、重点案件、重点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黑恶线索,严查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常态化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掌握舆论主动。五是全力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探索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着力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矛盾纠纷处理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3.持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锤炼过硬政法铁军。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政治督察、政治轮训和强化警示教育、弘扬英模精神,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坚持把严字当头贯穿始终。持续深化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和案件评查,狠抓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查纠,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三是坚持把建章立制融入全局。紧紧围绕问题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指导和推动政法各部门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油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表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油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油市政法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651.4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41万元及人员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政法委2024年收入预算651.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万元,占6.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0.45万元,占93.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政法委2024年支出预算65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45万元,占64.69%;项目支出230万元,占35.3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法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1.4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5.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41万元及人员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1.4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78.85万元、教育支出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0.4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4.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37.85万元,88.11%;教育支出2.25万元,占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3万元,占4.77%;卫生健康支出14.34万元,占2.35%;住房保障支出26.88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1.77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实现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8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综治、维护稳定、防邪、见义勇为、大调解、司法救助、平安创建、法学宣传及研究、人民调解员专项补助、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等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以实现本年度各项目绩效目标任务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7.08万元,主要用于:法学会及社会治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的各类教育培训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活动费等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8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法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范围。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法委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政法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江油市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1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49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编列非定额公用经费及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江油市政法委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江油市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江油市政法委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189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8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