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4-03 13:29信息来源: 江油市商务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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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责
  江油市商务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商旅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旅游管理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商务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商贸和旅游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2)拟订促进转变全市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贯彻执行赴境外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3)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推动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及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4)拟订本市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合作实施“走出去”、“引进来”重大项目,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5)负责权限内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6)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牵头协调外商投资统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8)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9)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10)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
  (11)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职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江油市内会展业发展的指导监管工作。
  (12)按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和茧丝绸流通指导监管。
  (1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紧急情况下物资的紧急调度。
  (14)负责管理全市旅游工作。负责管理旅游行业和旅游市场,调查研究旅游市场的发展状况和趋势;负责旅行社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优化环境,促进消费增长。一是进一步激发消费热点,积极组织开展“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等三大活动,广泛开展迎春购物月、美食文化节、啤酒音乐节、时尚汽车展等活动。二是通过专业协会、行业商会等民间组织,举办专业化展示展会、技艺比赛、名优特产品评选等活动,促进消费欲望,拉动社消零总额快速增长。
  (2)抓好项目建设,打造服务业强县。继续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平台,以重大项目为支撑,打造现代服务业强县。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组织市内企业积极申报中央、四川省和绵阳市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和物流等项目,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以支持本土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加大对现代服务业重大支撑项目的包装、储备,加大项目入库工作力度。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库,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落实。三是推进大唐明月汇、金融财富中心、中央大道五期、世纪远太城三期、报废汽车网点建设等已开工项目尽快完工;协调集众城乡物流配送中心、远太食品城等重大项目建设早日开工落地,启动江油市二手车市场建设。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创旅游名县。加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推进华夏历史文化科技产业园、李白文化产业园、中华洞天、佛爷洞、云锣山青龙峡漂流、养马峡养生避暑栖息地、乾元山—吴家后山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项目建设,积极争创天府旅游名县,将我市打造成国际化国家级李白文化圣地和建设四川省枢纽型文化旅游基地。
  (4)狠抓统计质量,强化指标压力。继续贯彻落实统计例会制度,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标运行态势监测,随时对任务目标完成进度、运行质量等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剖析问题、提出对策、解决问题,增强对指标发展态势的把控性。持续关注样本企业,落实专人负责企业培育和个转企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在增加我市限上、规上企业数量的同时,对接行政审批局、统计局,严格控制在库企业的迁址、变更和注销,对数据波动较大的在库企业,及时了解变化原因,制定帮扶措施,提高重点企业数据质量。请市政府尽快落实企业入库建设费用、设立统计先进奖,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商旅局下属两个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江油市经济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和江油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商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等。2019年收支总预算631.5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基本支出,人员增加;另一方面是项目支出,促进外资外经外贸协同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及中央和省级外经贸资金第三方评审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商旅局2019年收入预算631.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5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商旅局2019年支出预算6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52万元,占83.37%;项目支出105万元,占16.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商旅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1.5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基本支出,人员增加;另一方面是项目支出,促进外资外经外贸协同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及中央和省级外经贸资金第三方评审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31万元、教育支出3.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商旅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1.5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1.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基本支出,人员增加;另一方面是项目支出,促进外资外经外贸协同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及中央和省级外经贸资金第三方评审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31万元,占51.99%;教育支出3.16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37万元,占24.07%;卫生健康支出14.11万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25.28万元,占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29万元,占17.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市商旅局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3.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7.8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3.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培训方面的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71.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旅游宣传营销推广工作以及建设完善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及智慧旅游网络系统维护经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1.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离退休人员及遗属补助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万元,只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及遗属补助方面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部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4.24万元,只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64万元,只要用于部门公务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47万元,只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商旅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6.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0.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5.9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7.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市境外来我市考察商务旅游项目、外资引进项目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商旅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商旅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商旅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6.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32万元,增长1.8%,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购买18台办公用电脑,一台速印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商旅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截至2018年底,市商旅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1.14万元。无车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应。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商旅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