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3-09 15:32信息来源: 江油市司法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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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油市司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司法局职能简介

(二)司法局部门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油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8)

第三部分  江油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司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司法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在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的协调工作。

3.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承办市政府受理的不服审计机关财政收支审计的裁决。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参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的实施。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实施。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7.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受委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和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开展调查评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负责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负责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执行档案。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工作,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初审。

9.参与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工作。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司法局部门2023年重点工作。

1.以提升法治江油建设为目标,切实增强法治服务社会经济的能力。一是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领导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优化备案审查工作平台。持续开展中心组学法,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并实施《江油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推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法治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三是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深入推广“法治江油、你我同行”法治文化品牌,创新形式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创作并推广一批法治文化作品。

2.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切实推进法治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的进程。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管理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对外公布制度。在做好全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部门及乡镇合法性审查的指导督促,不断规范部门和乡镇的行政决策行为。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规定》要求,强化备案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三是规范政府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检查工作,以主动监督为主,加强事前、事中控制,采取普遍监督与重点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违法建设、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四是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水平。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法修订为契机,着重解决机构人员编制对行政复议工作制约等结构性问题,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配齐、配强复议案件办案人员,提高办案人员综合素质。

3.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基础,切实提高法治服务民生领域的质量。一是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探索建立小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高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老兵调解室”服务质效。二是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化解矛盾”为工作主线,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分批次创建绵阳市级、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把司法所努力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的领跑者。三是做好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重视程度,及时落实法律顾问经费、补助,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签订率全覆盖。四是抓好普法宣传工作。建设普及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在明月岛公园、厚坝镇养马峡村等地建设新的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一批“法律明白人”实训基地。

4.以加强平安江油建设为引领,切实提供法治维护安全稳定的保障。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重点矛盾纠纷化解中充分发挥调解专家库的作用,分类抽取人员参与纠纷处置。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抓实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智慧矫正”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应用。充分利用心灵驿站建设和江油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教育矫治,提升帮教效果。三是抓实安置帮教工作。注重帮教政策的落实,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制度,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查找。与监狱协同建立亲情会见室,实现家属视频会见延伸至每一乡镇司法所。

5.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切实夯实法治在司法行政队伍的根基。一是政治引领统筹全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年初同谋划、同部署、同要求,年底同检查、同考核、同评议,将“忠诚铸魂、铁纪担法”专项活动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常态化推动法律援助、惠企政策、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以一线履职检验活动成效。二是锤炼本领提升素养。围绕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要求,通过组织培训、考察学习、鼓励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方式提升干部学历,提振干部精气神。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司法局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江油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8)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江油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司法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528.4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础绩效奖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司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152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8.4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司法局2023年支出预算152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46万元,占88.28%;项目支出183万元,占11.7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8.4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础绩效奖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8.4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72.82万元、教育支出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8.4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础绩效奖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272.82万元,占83.27%;教育支出7.23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5万元,占7.64%;卫生健康支出45.76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85.8万元,占5.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89.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保险、奖金、机关及乡镇司法所正常运转费用,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律师管理(项)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2023年度江油市辖区650余社区矫正人员(日常在册450余人)的社区矫正执法管理。

7.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对刚刑满释放人员且暂时无生活来源和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1-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发放。

8.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务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5.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经费和在职人员的工伤及生育保险。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5.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作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普法检查、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无变化。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社区矫正、依法治市、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援助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5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43万元,增加3.9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司法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部门无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司法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183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律师管理(项):指用于律师管理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指用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务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3.2023年江油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