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2023-03-09 13:48信息来源: 江油市民政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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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概况

 

江油市民政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一)市民政部门单位职能简介

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绵阳市委、江油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绵阳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执法。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政策,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救助相关制度。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

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江油市行政区划图。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查处殡葬违法行为。

(8)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管理城乡老年社会组织。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精神卫生相关工作和特困精神病人的收治救助工作。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和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以兜底保障为责任,促进社会救助体系新发展。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健全规范社会救助综合评估机制。以信息平台为基础,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等,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实现精准救助。二是做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救助,做好临时救助与就业政策、失业保险的政策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渡过难关。及时将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三是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继续组建以村(社区)干部为主体,社会团体、志愿者服务、公益组织等广泛参与的基层社会救助力量,逐步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个人)“三方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

2.以为老服务为重点,推动养老服务迈上新台阶。

推动养老机构建设布局,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养老工作走在前列。一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项目管理,以项目建设推动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向省民政厅、绵阳市民政部门作争取工作汇报,并加强与发改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设局等部门和城投公司的对接,做好养老项目储备谋划。二是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紧盯时间节点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在建项目工作的落实,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进,按流程签订文书合同及进场施工等;向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使用申报,加快已实施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和验收监督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养老机构管理。继续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和确保机构内在岗工作人员和在院老人生命健康,组织市三医院及时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工作,做好老年心理健康关爱活动;组织村社干部,社工、志愿者等对散居、留守老人开展走访探视;持续常态化开展多形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全面推进专项工作的落实。

3.以优化服务为目的,提升基层服务体系新水平。

以创建省级示范“智慧社区”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创新工作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结合江油市城乡基层治理实际情况,突出成果转化。以太平镇涪滨社区“智慧引领、科技赋能”管理模式,创建成为省级示范“智慧社区”为基点,在全市39个城市社区推广“智慧社区”管理应用。二是积极主动服务,做好基层治理工作。按照中共绵阳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绵阳市配套社区办公服务与养老服务设施合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进一步抓好、做实基层治理工作。三是落实各项措施,紧绷疫情防控之弦。以毫不放松的态度持续抓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以十二万分小心的态度督促社区常态化防控下不放松警惕,紧急状态下能迅速处置,坚决守住社区疫情防线。

4.以基层工作为抓手,找准社会治理体系新突破。

联动社会多方力量,融合民政服务元素,深入推进便民工作创新发展,在社会治理上出实招、见实效。一是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持续开展绿色惠民殡葬项目,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积极申请新安镇、龙凤镇、西屏镇三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定价,力争今年内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大堰镇、厚坝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开工建设。二是深化社会工作服务内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拓展江油市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并持续督促双河镇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工作;依托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并指导各站点打造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三是优化民政业务办理流程。加强对婚姻登记工作的研究,继续推进“跨省通办”及“市内通办”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油市民政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

1

江油市民政局机关

2

江油市殡仪馆

3

江油市精神病院

4

江油市社会福利院

5

江油市救助管理站

6

江油市皮肤病防治院

7

江油市老年大学

 

第二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油市民政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油市民政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7107.9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49.17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神病院事业收支纳入预算统计。

(一)收入预算情况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710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7.91万元,占35.28%;事业收入4600万元,占64.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710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8.31万元,占96.77%;项目支出229.60万元,占3.2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07.9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49.17万元,主要原因是精神病院事业收支纳入预算统计。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7.91万元,事业收入46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8.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4.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7.9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49.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9.02万元,占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8.42万元,占89.65%;卫生健康支出96.25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154.23万元,占6.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9.0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培训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5.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人员支出357.03万元、公用支出38.2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3.0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经费3.00万元,农村敬老院人员经费200.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1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编纂经费   2.00万元,社区管理经费9.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52.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支出开支(包括预留事业奖励性绩效、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128.20万元,平安创建经费专项开支1.78万元,老年大学大楼运行预算经费23.0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3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福利活动费及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特需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5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福利活动费及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的困难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5.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86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殡仪馆,江油市精神病院差额拨款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0.40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运行经费5.40万元,未成年人保护经费5.00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20万元,主要用于:应成秀医疗费及护理费1.2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145.43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服务(政府购买服务)76.22万元,殡仪馆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及日常公用经费69.21万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919.14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精神病院、社会福利院、皮肤病防治院及老年大学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914.14万元,江油市皮肤病防治院院民生活补助及水电维护费5.00万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38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精神病院失业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65.18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救助管理站单位人员及公用支出56.18万元,救助管理站机构运行经费9.00万元。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生活困难补助。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14.00万元,主要用于:江油市精神病医院三无病人医疗费用9.0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费5.00万元。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支出部分的费用。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6.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单位支出部分的费用。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4.23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系统按照标准支付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应交住房公积金单位应承担部分的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8.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6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4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4.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14.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迎接上级检查指导、友邻相关民政部门相互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3.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9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油市民政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江油市民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5.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5.00万元,上升31.63%。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6.2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殡葬服务(政府购买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江油市民政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0232.13万元。共有车辆13辆,其中,保留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江油市民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229.60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229.6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本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指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反映民政城乡低保工作经费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解释本部门预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附件:2023年江油市民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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