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江油市财政局汇总,2016年江油市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134万元,较2015年5104万元减少970万元,下降1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38万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86元,公务接待费15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