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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江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信件编号: 20200830001 来信时间: 2020-08-3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人: 匿名
信件主题: 咨询江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信件内容: 您好: 市长你好,由于家庭收入较低,购房困难,想咨询一下江油市目前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办理情况:
办理单位:住建局    办理时间:2020-08-31
办理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一、江油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江油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为:中坝街道办、三合镇、太平镇。
二、江油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江油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保障范围内具有租金支付能力、自觉自愿遵守、服从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个人或家庭:
1.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个人);
2.新就业大学生;
3.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稳定的务工人员及农民工;
三、江油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一)保障范围内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个人)保障条件
1.申请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具有保障范围内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且申请人或家庭成员长期在本地居住。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保障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自申请之日前2年内无房产交易信息(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如因重大疾病导致房产出售不满2年,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明确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70%。申请人为单身的,年收入不超过城镇人均收入110%(此数据为动态数据,以每年度统计公布数据为准)。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价值10万元以上自用轿车及运营机动车辆。
5.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注册资本金在15万元以上的营业注册信息。
6.具备租金缴纳担保人。担保人需是具有履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7.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新就业大学生保障条件
1.申请人年满22岁,重点大学毕业不满5年,在保障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保障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
3.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人均收入不超过城镇人均收入70%;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价值10万元以上自用轿车及运营机动车辆。
5.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注册资本金在15万元以上的营业注册信息。
6.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三)农民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条件
1.申请人年满22周岁,在保障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稳定就业1年以上;(企业保障范围是指厂址或者经营场所在城市规划区内)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保障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米。
3.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70%。(此数据为动态数据,以每年度统计公布数据为准)。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价值10万元以上自用轿车及运营机动车辆。
5.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注册资本金在15万元以上的营业注册信息。
6.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以上年收入是指:申请家庭(个人)一年间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及其他收入,但不包括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江油市经济适用住房没有存量房源,停止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江油市住建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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