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群华)
因李群华保管不善,将监证0520037,监证0520035,监证052003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群华
2026年1月20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群华)
因李群华保管不善,将监证0520037,监证0520035,监证052003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群华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