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兵龙)
因张兵龙保管不善,将监证0216235,监证0216236,监证021623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江集用(2014)第100415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兵龙
2026年1月21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兵龙)
因张兵龙保管不善,将监证0216235,监证0216236,监证021623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江集用(2014)第100415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兵龙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