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发布日期:2024-08-18 14:22:12    

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范围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江油市政府及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江油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江油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江油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江油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江油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目前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为: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2.通过邮寄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给受理机构,提交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传真提出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表》填好后(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真至受理机构,传真时请在《申请表》左上方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各受理机构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4.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附有效身份证件电子图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各受理机构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三、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四、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

受理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邮编

市府办

江油市中坝街道诗仙路东段80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0770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发改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7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1521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工信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7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2285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教体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7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2544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科技局

江油市新华路南段121号

上午9:00-12:00

0816-3250887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公安局

江油市诗仙路西段212号

上午9:00-12:00

0816-3261762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民政局

江油市云帆路339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1278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司法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7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1869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财政局

江油市纪念碑街东段271号

上午9:00-12:00

0816-3251186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人社局

江油市诗仙路中段90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0717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自然资源局

江油市天台路与白玉路交汇处

上午9:00-12:00

0816-3251042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住建局

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20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52565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交通局

江油市涪江路中段41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2319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水利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298号

上午9:00-12:00

0816-3251891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农业农村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298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0816-3256079

621700

市文广旅局

江油市太平路中段299号

上午9:00-12:00

0816-3252244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卫健局

江油市华丰街24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1671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退役军人

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609号

上午9:00-12:00

0816-3649939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应急局

江油市中坝街道涪江路中段54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57215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审计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7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1010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市场监管局

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83号

上午9:00-12:00

0816-3270937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统计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7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32743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信访局

江油市诗仙路将军巷27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1080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医保局

江油市诗城路中段22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67097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商务经合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76号

上午9:00-12:00

0816-3360230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政务和审批局

江油市汇丰路北段76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0816-3773232

621700

市执法局

江油市新华南路121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0816-3313601

621700

市生态环境局

江油市新华路中段305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0816-3270023

621700

市税务局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418号

上午9:00-12:00

0816-3251151

621700

下午13:00-17:00

市气象局

江油市解放路北段101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1613

621700

下午13:00-17:00

高新区管委会

江油市大鹏路东段192号

上午9:00-12:00

0816-3360747

621700

下午13:00-17:00

中坝街道办事处

江油市涪江路中段398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0816-3222673

621700

公积金中心

江油市大鹏路西段76号

上午9:00-12:00

0816-3268844

621700

下午13:00-17:00

供销联社

江油市中坝广场北街90号

上午9:00-12:00

0816-3222757

621700

下午13:00-17:00

鸿飞公司

江油市涪江路中段657号

上午9:00-12:00

0816-3363755

621700

下午13:00-17:00

城投公司

江油市诗城路中段195号

上午9:00-12:00

0816-3277557

621700

下午13:00-17:00

工投公司

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鹏路东段工业创新发展服务中心4号楼9-11层

上午:9:00-12:00

0816-3220311

621700

下午:13:00-17:00

农投公司

江油市三合镇太白东路三合国土所1栋1-5层1号

上午:9:00-12:00

0816-3253355

621700

下午:13:30-17:30

博飞公司

江油市太平镇桃源路576号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0816—3226392

621700

绵太公司

江油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大鹏路东段工业创新发展服务中心4号楼12层

9:00-17:00

0816—3365956

621700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处理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江油市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六、收费政策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执行。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