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明确我市农村宅基所属地域类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面积标准、所属地域类型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秩序,增强农村住房建设监管力度,保障了农村村民合法权益。文件规定更加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农村生产生活需要,便具可操作性。主要体现以下五个方面:
1.明确了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和牵头部门。
2.根据川府规〔2023〕4号文件,对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及我市各乡镇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进行了明确。
3.规范申请审批程序,明确了乡镇、村、组的审批流程等。
4.强化用地建房全过程监管,明确了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申请、审批、建设、验收的全程监管和动态巡查。
5.严格了农村住房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对不同情况下农村村民违法修建住宅行政执法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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