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管理,江油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江油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主要内容如下:
一、谁来管、管什么?
适用于江油市范围内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由市自然资源局主管,乡镇(街道)具体牵头和监管,村委会参与。
二、建设要走哪几步?
简单说,就是“先拿规划条件—再报设计方案—最后办许可证”:
1.由乡镇组织,自然资源局指导,确定用地范围和规划要求。
2.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做好设计方案,报自然资源局审查。
3.审查通过后,向乡镇申请,由自然资源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和验收要注意什么?
开工前需委托专业测绘单位现场放线,乡镇监督。
竣工后应向自然资源局申请规划验收,验收合格才能取得《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四、违规有什么后果?
无证建设或未按许可建设的,将被责令停止、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依法拆除。
五、去哪里办、带什么材料?
向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主要材料包括:用地合同、设计方案、村委会书面意见等(详见文件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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