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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油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 2024-12-16 来源: 江油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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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江油市自然资源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江油市实际,制定了本试行办法。核心要点如下:

    一、哪些土地可以入市?

    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已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地块须符合规划、产权清晰、补偿到位、具备基本开发条件等要求。

    二、谁可以入市?

    所有权人:农民集体或依法代表其行使权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使用权人:境内外符合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和组织均可参与。

    入市后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同等保护。

    三、可以怎样入市?

    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使用者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行为。出让年限、转让、抵押等权利,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出租:所有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期内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缴纳租金。

    作价出资(入股):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与他人组建企业或增资入股,土地使用权由企业持有,相应股权归集体所有。

    入市交易原则上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公开进行,禁止私下交易。

    四、入市要走哪些程序?

    主要流程可归纳为“六步走”:

    1.准备与决策:召开集体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入市决议并公示。

    2.编制方案:制定入市方案,明确土地条件、价格、用途等,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

    3.政府核对: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对,符合条件后批复。

    4.公开公告:通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

    5.成交与公示:成交后签订确认书,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签约与登记:签订出让合同及监管协议,缴清价款税费后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收益如何管理?

    入市须缴纳相关税费及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具体比例由财政等部门制定)。

    集体收益部分应设立专户,纳入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公开使用。

    六、开发使用有哪些要求?

    必须按合同约定用途和期限开发,不得擅自改变。

    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使用期满可申请续期,否则土地无偿收回,地上物按合同补偿。

    特定情况下(如规划调整、不按用途使用等),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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