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办法为切口,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江油生态环境局有序开展生态损害索赔

2024-10-23 11:10信息来源: 江油市生态环境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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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实践,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大美江油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制度保障。为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构建责任明确、责任协调、高效运行、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我局研究制定《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及责任分解》文件。

文件根据主要受损环境要素,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进行分类,水、气、土、大队等职能股室采用“一案双查”的模式对口开展损害调查,形成赔偿建议,经局党组会专题审议后施行;同时,文件还进一步规定了调查方式、期限、修复推动、成果运用等相关内容。2024年,我局对11件行政处罚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其中涉水2件、涉气3件、涉畜禽粪污5件),2件完成赔偿协议签订,4件已出具评估报告,5件正在开展评估。

文件制度的执行,提高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率,彰显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提高了企业对违法行为造成环境损害的认识,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痼疾,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