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贮存场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3-05-22 12:53信息来源: 江油市生态环境局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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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贮存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贮存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江油市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江油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羿诚天美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分两期实施,进行相应防渗、密闭和防扬尘升级改造,增加相应的库房设备,作为厂区应急库房使用,且仅贮存无挥发性气体、无粉尘产生的固体废物,不接收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和感染性的危险废物。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433.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已建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之中,不外排。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当地住建局指定的地点处理;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就地填埋。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沟渠,末端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处理后桶装收集,然后运输进入国大水泥窑焚烧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江油市新炜模块建筑有限公司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仅贮存无挥发性气体、无粉尘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输至项目库房内时包装完好,采用叉车进行装卸,只须在运行期做好管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重点区域采用3:7 黏土夯实+300mmC30 混凝土+10mm 金刚砂+3.5mm 环氧树脂,仓库内地面防渗层渗透系数≤10 -10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同时,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302-510781-04-01-889575]FGQB-006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绵阳市江油市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江油市含增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中明确项目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同意该项目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含增镇土地规划及总体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myxzsp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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