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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3-01-10 13:50信息来源: 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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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规〔20231

 

江油市人民政府

2023年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禁火时间:2023110日至515日。

二、禁火范围:江油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水平100米范围内(指定集中祭祀点除外)。

三、禁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要自觉接受防火登记、检查并交存火源,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生火取暖、野炊、燃烧篝火、烧烤食物、烧地边、烧灰积肥、烧荒炼山、焚烧秸秆、爆破、焊接、焚香点烛烧纸、点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和开展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警,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科学措施积极扑救。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0816—3251119

 

 

 

江油市人民政府

2023110

 政策解读:http://www.jiangyou.gov.cn/content/article/3971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