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涉农收费和涉农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按照《四川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川办函〔2003〕140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696号)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公示栏、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将涉农收费和价格项目、标准等内容公示到乡镇、村组,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农民群众举报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附件:1.2022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 ||||||||
2022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 ||||||||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
公安部门 | 一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证 | 居民 |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财税[2018]37号 | 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
1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20 | ||||||
2 | 居民身份证损坏丢失补领 | 40 | ||||||
3 |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10 | ||||||
自然资源 部门 | 二 | 不动产登记费 | 件 | 80元/件 |
个人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9第76号 | 1. 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2.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 |
卫生健康 部门 | 三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 元/人.次 | 16元/次,其中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为3.5/人.次 | 个人 |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川财规[2020]12号,川发改价[2022]274号 | 均合检测试剂。 | |
民政部门 | 四 | 殡葬基本服务 | 详见文件 | 个人 |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川价费[2001]77号 绵价行费[2004]257号 |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授权市(县)人民政府核定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公示 | ||
教育部门 | 五 | 高中阶段报名考试费 | 生 | 60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 ||
六 | 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收费 | |||||||
1 | 学费 | 生﹒期.年 | 1.公办高中280-460元/生.期 ;2.非营利民办普通高中19000-26000元/生.年;3.中职学校14000元/生.年以内 | 川教计[2001]9号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绵市发改[2019]457号、459号、467号、499号 绵市发改[2020]323号、514号、515号、516号、517号、518号、519号 绵市发改[2021]368号、369号、419号、420号、626号、627号 绵市发改[2022]67号、66号、173号 | ||||
2 | 住宿费 | 生.期.年 | 330-700元/生.期 | 江发改【2012】277号 江发改【2012】278号 江发改【2012】279号 江发改【2012】280号 江发改【2019】192号 | ||||
3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 元/生﹒科 | 5 | 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 |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6元/生 | |||
七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 | 生﹒期 | 1.公办幼儿园详见文件 2.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级园4600元/生.期,二级园3600元/生.期,三级园2800元/生.期(均为最高限价) | 江发改〔2015〕414号 江发改〔2020〕396号 江发改【2022】453号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小学、初中收费标准授权县人民政府 | |||
农业农村部门 | 八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渔业产值 | 水产养殖单位 或个人 |
价费字[1992]452号 川价字费[1998]137号 财税[2014]101号 财综[2012]97号 计价格[1994]40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
稻田及农民家庭养鱼不征收;30亩以下不征收;对小微企业免征。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农业部门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 ||
1 | 人工养殖水域增殖保护费 | |||||||
(1) | 实际水面1000亩以上 | 0.1-0.2% | ||||||
(2) | 实际水面500-1000亩 | 0.3-0.4% | ||||||
(3) | 30-100亩以上 | 0.5-1% | ||||||
2 | 天然水域渔业增殖保护费 | |||||||
(1) | 江河渔船 | 年总产值2-3% | ||||||
(2) | 水獭、鱼鹰渔船 | 年总产值4-5% | ||||||
(3) | 跨省 (市)作业渔船 | 年总产值的6-8% | ||||||
3 | 网箱养殖 | 1-3元.㎡/年 | ||||||
备注:1.本表所称“市”指县级市、“县”指县及县级市(含改制为“区”的县)。2.本表主要列举了向农民收取的、在农业生产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发生、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 ||||||||
附件2 | ||||||||
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 ||||||||
收费单位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供电部门 | 一 | 农村居民生活用电 | 元/千瓦时 | 按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标准,由县发改局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 | 地方电网供区由各市州,各扩权试点县发改委(局)核定标准 | |
水利部门 | 二 | 农业灌溉用水 | 元/立方米 | 按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收费标准,由水管单位和农业末级渠系管理者公示 | 农户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川发改价格[2017]455号 | ||
广电部门 | 三 |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元/户﹒月 | 22-24元/月﹒户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 未整合进入省广电网络公司的由市人民政府核定标准 | |
民政部门 | 四 | 基本养老服务 | 650-1050元/月.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江发改【2013】332号 |
按照养老机构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 ||
五 | 殡葬延伸服务 | 按价格管理权限核定标准,殡葬服务机构公示 | 居民 | 川发改价格[2012]989号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授权市(县)人民政府核定标准 | |||
教育部门 | 六 | 高中教材费 | 生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 学生 |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绵市发改[2019]498号 绵市发改价格[2020]551号 江发改【2021】548号 |
代收费 | |
七 | 高中作业本费 | 30元/生.期 | ||||||
八 | 教辅材料费 | 学校按实代收,不得营利 | ||||||
九 | 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费 | 170元/生.月以内 | 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 | |||||
备注:1.本表所称“市”指县级市、“县”指县及县级市(含改制为“区”的县)。2.本表主要列举了向农民收取的、在农业生产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发生、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