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2022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2-12-02 14:48文章来源:江油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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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2022年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停车收费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占道停车:起价3元/1小时-2/,首小时后1元/1小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2.非占道停车:小车起价3/2小时-2/2小时,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3.新能源汽车:全市范围内,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绵府办发[2018]25号

绵市发改收费[2013]641号绵市发改函[2020]424号,江府办发【2018】55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以及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公安部门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每户每月6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绵府函[1997]60号

绵府办发[2009]64号、江府发【2003】115号

价格主管部门以及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建筑垃圾除外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住房物业管理费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0.15-1.5/平方米.月,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绵价费[2004]56号、江价发【2004】4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以及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危险废物处置费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级及其以上医院1.2元/床.天或3.4元/千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绵市发改环价[2012]336号、江发改【2017】338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卫健部门及住建部门

 

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卫健部门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1.废有机溶剂委托处置费不超过5元/千克(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含铬污泥委托处置费3元/千克;

3.其它一般含铬废物委托处置费5元/千克;

4.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大的含铬废物委托处置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绵市发改环价[2012]336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卫健部门及住建部门

 

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或卫健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教育收费

(一)课后服务收费

收费不高于170/生.月,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

绵市发改[2020]551号、江发改【2021】548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

 

(二)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线下培训费:

10人以下班型40元/课时·人次(45分钟)

10—35人班型30元/课时·人次(45分钟)

35人以上班型20元/课时·人次(45分钟)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绵市发改[2021]1004号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文件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

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

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50/头,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江发改【2019】53号

价格主管部门以及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部门

暂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待《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修订后,按新规定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