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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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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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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审批核准信息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 |
■政府网站 ■管理部门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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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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