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万国斌保管不善,将监证0493482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江集用(2015)第320015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国斌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