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淑辉因保管不善,将江国用(2006)第字0101250-17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监证0257274的《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敬淑辉
2023年2月1日